译文
难道说我没衣服穿?我的衣服有七件。但都不如你亲手做的,既舒适又美观。
看见大雁南飞引起我忧愁(chou)之心,远处的山峰又衔来一轮好月。
在寺院里焚香探幽,品尝香茗与素斋。
临川郡城的东面,有一块地微微高起,并且靠近溪流,叫做新城。新城上(shang)面,有个池子低洼呈长方形,说是王羲之的墨池,这是荀伯子《临川记》里说的。 羲之曾经仰慕张芝“临池学书,池水尽黑”的精神,(现在说)这是羲之的(墨池)遗址,难道是真的吗?当羲之不愿勉强做官时,曾经游遍东方,出游东海,在山水之间使他的心情快乐。莫非他在尽情游览时,曾在这里停留过?羲之的书法,到晚年才特别好。那么他能达到这步,大概也是靠他自己的精神和毅力取得的,并不是天生的。但是后代没有能够赶上他的人(ren),是不是后人学习下的功夫不如他呢?那么学习的功夫难道可以少下吗?何况想在道德修养上深造(zao)的人呢? 墨池的旁边,现在是抚州州学的校舍,教授王盛先生担心墨池不能出名,写了“晋王右军墨池”六个字挂在屋(wu)前两柱之间,又请求我说:“希望有一篇(墨池)记。”推测王先生的用心,是不是喜爱别人的优点,即使是一技之长也不让它埋没,因而推广到王羲之的遗迹呢?莫非也想推广王羲之的事迹来勉励那些学员吧?一个人有一技之长,就能使后人像这样尊重他;何况那些品德高尚、行为(wei)端庄的人,遗留下来令人思慕的美好风范,对于后世的影响那就更不用说了! 庆历八年九月十二日,曾巩作记。
驱车出了上东门,回头遥望城北,看见邙山墓地。
这情景真叫人意惹情牵,不胜留恋;住了这么久了,亭边柳树枝头的黄莺,也跟我是老相识了。在这即将分离的时刻,别情依(yi)依,鸣声悠悠,动人心弦,使人久久难于平静。
梦中走向了烟水迷蒙的江南路,走遍了江南大地,也未能与离别的心上人相遇。梦境里黯然销魂无处诉说,醒后惆怅不已全因梦中消魂误。
回朝进谒楼台依旧,甲帐却无踪影;
我今天把花儿埋葬,人们都笑我痴情。等到我死去的时候,有谁把我掩埋?
放眼望尽天涯,好像看到同伴身影;哀鸣响震山谷,好像听到同伴的声音。
县里有个叫成名的人,是个念书人,长期没有考中秀才。为人拘谨,不善说话,就被刁诈的小吏报到县里,叫他担任里正的差事。他想尽方法还是摆脱不掉(任里正这差事)。不到一年,微薄的家产都受牵累赔光了。正好又碰上征收蟋蟀,成名不敢勒索老百姓,但又没有抵偿的钱,忧愁苦闷,想要寻死。他妻子说:“死有什么益处呢?不如自己去寻找,希望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捉到一只。”成名认为这些话很对。就早出晚归,提着竹筒丝笼,在破墙脚下。荒草丛里,挖石头,掏大洞,各种办法都用尽了,最终没有成功。即使捉到二、三只,也是又弱又小,款式上不符合。县官定了限期,严厉追逼,成名在十几天中被打了上百板子,两条腿脓血淋漓,连蟋蟀也不能去捉了,在床上翻来覆去只想自杀。
我听说,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,就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,也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,采取的方式则不同。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。处死可以表彰的人,这就叫乱杀,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。表彰应当处死的人,这就是过失,破坏礼制太严重了。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,并传给后代,那么,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,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,以此作为法则行吗?大凡圣人制定礼法,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,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,不过是把礼、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。
大禹尽力成其圣功,降临省视天下四方。
注释
咸:都。
悉以咨之:都拿来问问他们。悉:副词,都,全。咨:询问,征求意见。
(2)袂(mèi):衣袖。
54.官命:官府的命令。促尔耕:催促你们耕田。
(16)老妪(yù):老妇人。衰: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