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有一(yi)秦地的人作诗说:“太平盛世不能等(deng)到了,人的生命是有限的,只好看风使舵,顺水推舟吧!谁有权势谁就是贤德之人,满肚子学问比不上一袋子钱更实用。卑躬屈膝就可以成为(wei)富贵人家,刚直的人只能依门而立。”
画阁上我黯然魂消,上高楼望断天涯,夕阳下只见江波无边无垠。人世间无穷无尽的是离愁,我的心要飞到天涯地角寻他个遍。
我劝你只有一句话,千万不要玷辱了我们家 的名誉。
其一
炎热未消的初秋,一阵清凉的风肃肃吹来,山谷林间顿时变得清爽凉快。
我从投降以来,身处艰难困境,一人独坐,愁闷苦恼。整天看不见别的,只见到些异族之人。我戴不惯皮袖套,住不惯毡幕,也只能靠它们来抵御风雨;吃不惯腥羶的肉,喝不惯乳浆,也只能用它们来充饥解渴。眼看四周,有谁能一起谈笑欢乐呢?胡地结着厚厚的坚冰,边塞上的土被冻得裂开,只听见悲惨凄凉的风声。深秋九月,塞外草木凋零,夜晚不能入睡,侧(ce)耳倾听,胡笳声此起彼伏,牧马悲哀地嘶叫,乐曲声和嘶鸣声相混,在边塞的四面响起。清晨坐起来听着这些声音,不知不觉地流下泪水。唉,子卿,我难道是铁石心肠,能不悲伤?
雨中传来鸡鸣,山村里依稀一两户人家。村路竹溪之上,一条板桥斜横。
我听说,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(zhe)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,就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,也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,采取的方式则不同。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。处死可以表彰的人,这就叫乱杀,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。表彰应当处死的人,这就是过失,破坏礼制太严重了。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,并传给后代,那么,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,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,以此作为法则行吗?大凡圣人制定礼法,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,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,不过是把礼、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。
钟山宛如巨龙盘旋逶迤而来,山上树木葱茏,横江岸而下,在历阳县内蜿蜒延伸。
然而,既然已有了这样的才貌,那么,只要再鼓起勇气,主动争取,便是宋玉这样的才子也能求得的,又何必怨恨王昌这样的才子,若即若离的态度呢?
苦相身为女子,地位十分卑微。而男子刚出生就被重视,父母就希望他能立下大志,建功立业,光耀门楣。苦相身为女子生来就不被家里珍视。长大以后,她只能居于深院,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。一旦来了客人,就得躲藏起来,羞于见人。到了出嫁的年纪,她含着眼泪远嫁异地。出嫁后,她就像(xiang)雨滴从云层落下,从此便成了别家的人。在婆家她总是低着头,表现得很和顺,也不敢随便说话。对公婆、丈夫等的跪拜没有数,对婢妾也要如同庄严的客人那样敬重。幸好她与丈夫情投意合,只是二人如天上的牛郎织女星,不能常常相聚。而且女子之于丈夫,也只是如葵藿仰望阳光那样,尊卑悬绝,永远和丈夫处于不平等的地位。男子一旦变了心,就把各种的罪名都强加到女子的身上。随着女子容颜老去,丈夫对她的情意也已不再有,又有了新欢。往昔她与丈夫,像形和影一样不能分离,如今彼此却如胡与秦,相隔万里。即使胡秦之地的人,时而也有相见的时候,但她与丈夫却如天上的参星和辰星,永不相见。
做官啊(a),立功建勋啊,这些都是少年时的梦想;如今又老又病,再也没有一分利欲名心。
注释
31.负:倚仗。
(12)缩酒:渗滤酒渣,祭祀时的仪式之一:把酒倒在束茅上渗下去,就像神饮了一样(依郑玄说,见《周礼甸师》注)。
眼儿媚:词牌名,又名《秋波媚》。双调四十八字,前片三平韵,后片两平韵。
(18)纣:商朝末代君主,传说中的大暴君。
2.元:原本、本来。
“四十三年”句:作者于1162年(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)南归,到写该词时正好为四十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