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鱼是我所喜爱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(de)到的话,那么我就(jiu)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,哪一桩不可以干呢?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(那就是“不义”)。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,人人都有,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。
平生的抱负全部落空,忧愁歌吟,决不是想优游退隐。
步骑随从分列两旁。
轻佻的柳絮,浅薄的榆钱,只知道显耀自己的芳菲。不顾桃花飘零,也不管李花纷飞。
晋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。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(shuo):“虢国,是虞国的外围,虢国灭亡了,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。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。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。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,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?俗话说‘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,嘴唇没了,牙齿就会寒冷’,就如同虞、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。” 虞公说:“晋国,与我国同宗,难道会加(jia)害我们吗?”宫之奇回答说:“泰伯、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,泰伯不听从父命,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。虢仲、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,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,在王室中有功劳,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。现(xian)在虢国都要(yao)灭掉,对虞国还爱什么呢?再说晋献公爱虞,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?桓、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?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,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,才这样做的吗?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,还要加害于他们,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?” 虞公说:“我的祭品丰盛清洁,神必然保佑我。”宫之奇回答说:“我听说,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,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。所以《周书》里说:‘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,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。’又说:‘黍稷不算芳香,只有美德才芳香。’又说:‘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,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,才是真正的祭品。’如此看来,没有德行,百姓就不和,神灵也就不享用了。神灵所凭依的,就在于德行了。如果晋国消灭虞国,崇尚德行,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,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?”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,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。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。他说:“虞国的灭亡,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。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,不必再出兵了。”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,晋灭掉虢国,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。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,乘机突然发动进攻,灭掉了虞国,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,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。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,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。所以《春秋》中记载说“晋国人捉住了虞公。”这是归罪于虞公,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。
二月已经过去三月来到,渐渐老去的人遇到春天还能有几次?
那个给蛇画脚的人最终失掉了那壶酒。
也许这青溪里面早有蛟龙居住,筑堤用的竹石虽堆积如山也不敢再去冒险。黄鹂在新绿的柳条间叫着春天,成双作对好喜庆;白鹭排成行迎着春风飞上青天,队列整齐真优美。
梧桐树矗立在庭前,也不甘就此衰落。树上的梧桐叶迎风摇摆,发出了些许声音。
何时再见,更尽一杯酒,到时候再论心胸。
海的尽头岸边上阴暗幽静,江面上来自北方的秋风吹起了阵阵的寒意。
注释
(5)缣(jiān)、素:都是绢。素色洁白,缣色带黄,素贵缣贱。
⑦权奇:奇特不凡。
(17)蔆水:即溧水,在今江苏省西南部,邻近安徽省。
⑷“公子”二句:典出《楚辞·招隐士》:“王孙游兮不归,春草生兮萋萋。”
顾,回顾,旁顾。
29.贼:残害。
钱氏池:钱家的池塘,钱氏是文徵明拜访的一位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