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宝钗咏白海棠
九重开扇鹄,四牖炳灯鱼。
香灯伴残梦,楚国在天涯。月落子规歇,满庭山杏花。
"千里温风飘绛羽,十枝炎景剩朱干。
十二年前,曾上到、绣春台顶。双脚健、不烦筇杖,透岩穿岭。老去渐消狂气习,重来依旧佳风景。想牧之、千载尚神游,空山冷。 山之下,江流永。江之外,淮山暝。望中原何处,虎狼犹梗。勾蠡规模非浅近,石苻事业真俄顷。问古今、宇宙竟如何,无人省。
咸阳桥上雨如悬,万点空濛隔钓船。还似洞庭春水色,晓云将入岳阳天。
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、成、康之际,何其爱民之深,忧民之切,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。有一善,从而赏之,又从而咏歌嗟叹之,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。有一不善,从而罚之,又从而哀矜惩创之,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。故其吁俞之声,欢忻惨戚,见于虞、夏、商、周之书。成、康既没,穆王立,而周道始衰,然犹命其臣吕侯,而告之以祥刑。其言忧而不伤,威而不怒,慈爱而能断,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,故孔子犹有取焉。《传》曰:“赏疑从与,所以广恩也;罚疑从去,所以慎刑也。当尧之时,皋陶为士。将杀人,皋陶曰“杀之”三,尧曰“宥之”三。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,而乐尧用刑之宽。四岳曰“鲧可用”,尧曰“不可,鲧方命圮族”,既而曰“试之”。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,而从四岳之用鲧也?然则圣人之意,盖亦可见矣。《书》曰:“罪疑惟轻,功疑惟重。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。”呜唿,尽之矣。可以赏,可以无赏,赏之过乎仁;可以罚,可以无罚,罚之过乎义。过乎仁,不失为君子;过乎义,则流而入于忍人。故仁可过也,义不可过也。古者赏不以爵禄,刑不以刀锯。赏之以爵禄,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,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。刑之以刀锯,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,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。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,而爵禄不足以劝也;知天下之恶不胜刑,而刀锯不足以裁也。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,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,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。故曰:忠厚之至也。《诗》曰:“君子如祉,乱庶遄已。君子如怒,乱庶遄沮。”夫君子之已乱,岂有异术哉?时其喜怒,而无失乎仁而已矣。《春秋》之义,立法贵严,而责人贵宽。因其褒贬之义,以制赏罚,亦忠厚之至也。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余闻之也久。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曰:“泯然众人矣。”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
高淡清虚即是家,何须须占好烟霞。无心于道道自得,有意向人人转赊。风触好花文锦落,砌横流水玉琴斜。但令如此还如此,谁羡前程未可涯。
野老茅为屋,樵人薜作裳。宣风问耆艾,敦俗劝耕桑。
满眼韶华,东风惯是吹红去。几番烟雾,只有花难护。梦里相思,故国王孙路。春无主!杜鹃啼处,泪洒胭脂雨。
冬宵寒且永,夜漏宫中发。草白霭繁霜,木衰澄清月。丽服映颓颜,朱灯照华发。汉家方尚少,顾影惭朝谒。